6月22日,省发改委组织召开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座谈会。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细化分解《实施办法》任务,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形成近期工作要点。
《实施办法》综合考虑全省各地的实际情况,以2020年、2022年、2025年为时间节点,针对不同塑料制品积极探索禁限管控模式。力争到2025年,全省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量大幅减少,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针对不可降解塑料袋
到2020年底,率先在太原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到2022年底,扩大至全部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
到2025年底,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针对一次性塑料餐具
到2020年底,全省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依法依规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到2022年底,县城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到2025年,地级以上城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
针对一次性塑料用品
到2022年底,全省范围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我省所有宾馆、酒店、民宿。
针对快递塑料包装
到2022年底,推动全省邮政快递网点逐步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的使用量。
到2025年底,全省范围内邮政快递网点依法依规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
积极推广应用替代产品
鼓励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建立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品,保障居民日常生活的便利性。
推动商超、电商、快递等企业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建立可循环物流配送器具回收体系,提高循环使用和回收率;引导传统塑料行业企业转型升级发展,推行绿色设计,供应符合相关标准的塑料制品;在我省干旱冷凉地区推广生物全降解地膜替代普通地膜。
山西版“限塑令”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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