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调入太原或在太原重新就业的,原缴存地的公积金能否转入我市?如何转?11月4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作了相关介绍。
转移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前提为,太原所在单位为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6个月以上(含6个月)。转移时可网上办理,也可柜面办理。网上办理须下载太原手机公积金APP或登录个人网上业务大厅,注册成功后,可通过互联网渠道,在业务办理中的异地转移接续转入模块中,做相关业务的录入发起。柜面办理须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单位缴存公积金所辖业务承办机构柜面申请办理异地转移接续转入业务,也可委托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办理。
业务承办机构工作人员核实相关信息,符合转入条件时,会向异地公积金中心发起转入业务。异地公积金中心审核,符合转出条件时,会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及本金加利息一并转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收到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和资金后入账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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