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是很多人生活中的大事,也是大家茶余饭后不可或缺的谈资,其中不可避免的就是关于“房子交房”。毫无疑问,每一位购房者都希望自己的房子质量过关,在交房时更是谨慎又谨慎,仔细检查每一个地方,不放过一丝一毫。但往往有一些不良开发商为了赶工期,往往不顾房屋质量和配套设施是否齐全便仓促交付,使购房者的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近日,吉屋网小编就在领导留言板上,看到一条关于开发商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强制交房的留言。看到这个留言的时候,小编*反应就是,肯定不能收啊!因为未经验收强制交房的小区,不仅房屋质量不过关、小区配套不齐全,而且会面临无法取得不动产权证的风险。
一套房子可能要穷尽毕两代人的积蓄,特别是没有经验的小白购房者,即使格外小心,也会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踏入陷阱,造成巨大的损失。那么接下来,小编就针对留言板的内容,为大家详细科普一下收房知识。
网友提问:
尊敬的各位领导,我是天朗美域三期业主,我想咨询一下天朗美域三期6号楼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然后强制我们业主收房,而且不管业主到期收不收房,从当天开始就开始算物业费,我想问这样的做法合不合适,有没有法律依据?而且收房流程是先交费再验房,请问这样的流程合不合法?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热心网友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太原市社会事业发展的关心。现就您提问题答复如下:
经中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实:已责令建设单位停止交房。
在此,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心太原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对相关工作予以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很快答复了这位网友的留言,并责令建设单位停止交房。那么小编想给大家讲讲房屋验收的标准是什么?
首先是法定条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向购房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其次是约定条件:达到预售合同约定的其它交付条件。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但是,面对明确的法律法规,仍有很多开发商在交房时,会强制要求业主先办手续,交完相关费用之后才允许业主进行验房,这是一项非常不合理的程序。业主应该拒绝办理手续和缴纳相关费用,坚持先验房再办理手续,验房时也可以选择专业的验房团队,维护各位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如果开发商强制交房,可以保留相关证据,比如开发商交房的书面交房通知,若开发商只是以口头形式通知接房,应要求开发商出具书面通知。并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去接房,同时,可以针对验收过程进行视频录制,保留相关证据。
各位购房者可以保留相关证据求助法院起诉开发商,通过法律的程序来解决这一问题。业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可以按照购房合同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小编介绍的楼房交付标准,购房是一个非常需要耐心和细心的事情,新手购房者也不需要过于担心,提前多了解一些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在必要时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诓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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