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不买房,一年又白忙。”眼看着2020年已经进入倒计时,开发商为回笼资金不仅推出了多项优惠措施,也加大了宣传促销攻势。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部分购房者开始躁动,准备出手买房。对此,业内人士提醒购房者,买房不要慌,别信虚假广告,要认准“五证”再出手。
首先,买房者要警惕开发商虚假广告宣传。开发商常以“赠送面积”吸引购房者,但实际赠送的可能是公用面积,购房者若独占可能面临法律纠纷。除了“赠送面积”,常见的楼盘宣传噱头有“地铁房”“学 区 房”“绿色美宅”等,如果开发商不将宣传内容写入购房合同,权益就难以保障,购房者一定要多加留意。此外,样板间往往是开发商下大功夫精雕细琢的产物,部分样板间利用灯光、摆件、特制家具等,营造一个完美的空间,而实际交房时的房屋间隔、高度、尺寸、装修标准、采光等可能与样板间不符,购房者*去项目的实体房看看。
其次,消费者购房时,一定要购买“五证”齐全的房子,这样才能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五证”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购房过程中,很多市民*为关注的就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认为有这个证就可以了,但往往会忽略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商品房项目的预售范围,也就是预售楼栋明细。“必须看清楚楼盘是全部楼栋都获批预售,还是只有部分楼栋获批,房管部门对于项目销售现场的信息公示内容和格式有严格的规定,购房者可以在展示台和公示栏进行翻阅、查看。”省房协相关人士称,要看清是否所有楼栋都已五证齐全。比如,某新楼盘共有十五栋楼,购房者要看清楚是所有的楼栋都取得预售许可证,还是仅有几栋取得预售许可。如果是分期开发楼盘或按楼号办理的预售证,开发商不能销售超出预售许可范围的楼盘或者房屋,否则属于违法销售。
此外,就是一再强调的定金与订金,买房时,购房者一定要注意销售商玩的文字游戏。一般来讲定金是不能退的,而订金则可以退。定金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订金则是一种“意向金”,给付成功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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