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门口的派出所,就把孩子的*从陕西迁了过来,省去了我们跨省奔波的时间和精力,真是太方便了!”6月21日,市民张女士拿到儿子的*簿激动地说。为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提升户政服务便利化水平,公安部部署对*迁移、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事项开展试点,山西、陕西、宁夏被定为*迁移“跨省通办”首批连片试点区域。6月15日,公安晋源分局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转发到各派出所,并要求各派出所民警认真学习,做好贯彻落实。
6月16日,张女士到义井派出所户政大厅咨询如何给孩子迁户。本想着孩子的*在陕西省,属于跨省迁户,肯定得来回跑好几趟。户籍民警告诉她,山西、陕西、宁夏三省区*迁移可以“跨省通办”,他们正好符合新政迁移条件。张女士当下就递交了材料,并签了信息确认同意书。户籍民警为张女士打印出孩子的*准迁证,让张女士回家等待消息。随后,户籍民警立即电话联系张女士儿子原户籍地派出所,沟通协调*迁出工作。次日,陕西属地派出所通知户籍民警,张女士儿子的*迁出业务已办理完毕。户籍民警当即为张女士儿子办理好*迁入业务,并通知其到派出所领取*簿。
据了解,三省区户籍人员在三省区间申请办理工作调动、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大中专学生毕业、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等5类*迁移事项时,申请人只需在迁入地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迁移,不再需要申请人在迁出地、迁入地分别办理纸质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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