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验收就交房,不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注意了,10月8日起,我市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范围为:市级管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总量的5%抽查,三县一市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总量的5%即不少于2家抽查。检查内容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行为是否合法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是否按要求、及时办理证书内容变更手续;是否存在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是否存在将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使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是否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是否定期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报送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是否存在发生投诉举报信访案件、群体上访事件,不积极主动解决,致使业主越级上访,造成恶劣影响;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同时对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进行检查,内容包括营业执照规范使用、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中无需审批的项目、住所或驻在场所、注册资本实缴情况、法定代表人任职情况、法定代表人和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情况、即时公示信息的情况。本次检查10月29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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