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小编获悉:“十四五”期间,全省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占比每年增加6个百分点以上。到2025年,全省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且不低于土地出让收入的8%。
这是山西省近日公布的《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我省将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并明确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的使用重点。同时,允许各市根据乡村振兴实际需要,整合使用土地出让收入中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现代种业提升、农村供水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支出,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等。
山西省建立适合发展实际的资金调剂机制,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主要由市、县政府安排使用,重点向县级倾斜,赋予县级政府合理使用资金自主权,更好的助力农业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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