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千渡·东山晴
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通知
尊敬的千渡·东山晴一期
18#、17#、15#、19#业主:您好!
关于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提交资料说明
身份证、*本、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民事调解书)、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及*本(以上公证处均需审核原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注:已婚均需提供双方的资料,双方本人到场未成年子女如有身份证请携带原件。
按揭客户
携带借款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组合贷客户
携带商贷借款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公积金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公证处审核原件或复印件);
一次性、公积金、商转公或是还清业主
携带还清证明原件或显示贷款金额为零的凭证或征信报告;网签合同、公积金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复印要求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本(首页+本人页复印到同一张纸上,要求户号相同、清晰)(婚姻状况那一栏必须与个人真实状态相符);
婚姻证明(民政局章与有照片的一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及*本。
以上复印件各准备2份(办证1份,公证处1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1份。注:仅限各类证件的复印件。
费用事项
办理指引
先办理代办手续,凭借收据进行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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