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小编从太原市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协调机制工作小组办公室获悉,若市民接到街办通知,所在小区已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需要积极配合建设单位或街办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办证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两大类: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和公房登记。
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个人资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结婚证、*本,税收完税证明,公证书(中介或其他人代办提供)。单位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登记卡,授权委托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受托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测绘图。
在公房登记中,分为经适房和房改房两类,这两种情况均需要提供个人材料:身份证、结婚证、*本,税收完税证明或税收通用申报表。如果是单位以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形式出售的住房,需要提供《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申请身份证明,《经济适用房买卖协议》,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登记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房屋测绘图。如果是单位以房改房(成本价)形式出售的住房,需要提供《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花名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登记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房屋测绘图等。
以上就是小编获悉的不动产首次登记需要准备的资料,希望能帮助到您,更多房屋资讯,请关注吉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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