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交付时,附随的义务也相当重要,而业主收房时需要提前了解一些重要的事项,省去不必要的花费。比如关于交房时的违约责任划分。
1. 开发商延期交付造成的违约
房屋买卖合同中,会明确规定房屋交付时间,以及延期交付的赔偿划分,如果房屋未按合同期间交房(除不可抗力因素),业主有权索要约定赔偿(若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2. 业主迟迟不收房,承担责任划分
首先开发商未取得三书一表;或无故延迟收房三个月以上;或未经购房者同意,擅自更改房屋机构及配套环境;或房屋实际交付面积与原合同规定面积误差超3%;或房屋质量太差,比如主体结构等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情况。业主可要求退房,开发商需承担一切违约赔偿责任。
如果在验房期间,发现其他细小的房屋质量问题,不影响正常居住,可协商约定时间整改,但不可作为退房的理由。
业主若无故拒收,收房日期截止后,开发商不再承担违约责任,而产生的房屋损毁、物业管理费以及因延期收房导致开发商管理、维护房屋支出的费用,均由业主承担。
另外关于住宅质量,建设单位、开发商对于保修范围、期限及对象都有明确的规定,以下是具体详情,业主收房前也应该清楚了解。
一、建设施工单位对开发商履行的竣工保修责任
一般建设承包单位在向地产商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报告时,也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日算起)
正常情况下,防水施工保修期为5年(如屋面防水、卫生间、外墙面的防渗漏)
电气管道、设备安装、给排水工程等装修工程,保修期限2年。对于冷热系统,通常情况下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基础的地基及主体结构工程,一般按文件固定的合理期限。
二、房产商对购房者承担的保修责任
新房交付时,业主需向开发商索要《住宅质量保证书》查看,这里面会涉及房屋质量的保修责任和期限,业主应该明确,否则错过保修期后,一些质量问题都需自行承担。
常见质量保修期(从房屋交付之日算起),如墙顶面抹灰层脱落(1年);屋面防水(3年);卫生洁具(1年),屋内厨房、卫生间,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还有一些个别部件的保修期,按合同具体规定而言,且在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业主都可要求开发商承担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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