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国家税务总局于9月30日发布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按照现行规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对于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一年内又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有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当其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当其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按照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为了更好地落实税惠政策,太原市税务局成立了政策落实领导小组,主动与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太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联系。同时进一步加快动作与市政府、房管局达成一致,三方共签协议,依托市政府政务信息平台,实时共享新房网签备案信息,对符合换购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实现精准服务。大力开展新政宣传辅导,确保纳税人了解政策。设置了专人专窗,确保纳税人办理退税便捷高效。
同时,结合业务实际,提前研判可能存在的堵点、面临的问题等制定预案。对全市符合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退税条件的人数和退税金额进行科学预测,合理预估咨询工作量,及时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人员的业务培训。还建立了退税快享机制,对5000元以下的即办退税,税务局当日接收进入办理程序,国库当日将税款退回纳税人银行账户;对5000元以上的一般退税,3日内退回纳税人银行账户,确保纳税人对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应享即享。更多城市资讯,请关注吉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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