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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屋小编从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公示中获悉,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太原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共三家房地产建设单位因越证问题被查,总罚款达707570.46元,具体如下:
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位于小店区新寇庄北街35号的“41幢住宅楼”项目。
违法性质:越证。
对该项目主体加建1层、地下室1层超建、阳台扩建越证超建违法建设行为,处以罚款30047.48元。
太原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太原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位于万柏林区和平南路1号的“职工住宅楼”项目。
违法性质:无证、越证。
对1、对职工住宅楼向南偏移约3.4米越证违法建设行为;2、对职工住宅楼地上超建越证违法建设行为;3、对职工住宅楼主体1至3层功能改变越证违法建设行为;4、对地下车库向西北移位1.38米越证违法建设行为;5、对地下车库地上超建越证违法建设行为;6、对换热站、物业用房1、物业用房2无证违法建设行为,处以罚款520075.38元。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
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建设的位于杏花岭区胜利东街的“太铁职工培训基地教职工住宅楼棚户区改造项目1#楼、2#楼”项目。
违法性质:越证。
对1、对1#楼西南侧裙房主体高度增加0.7米、2#楼地下室增高0.8米越证违法建设行为;2、对1#楼2-32层增加了通风井、2#楼东南侧商业下方加盖地下1层配电室,主楼地下一层南侧扩建越证违法建设行为;3、对1#楼、2#楼裙房外立面色彩改变越证违法建设行为,处以罚款157447.6元。
以上三则公示时间均为2020年9月18日至行政处罚执行完毕止。
希望本次查处能让这些建筑单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今后避免出现同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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