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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热点问题

来源:吉屋网综合整理   发布时间:2022-04-20 09:06:43

市民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比较相似。4月19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继续就群众咨询较多的热点问题进行整理和解答。

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缴存职工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在每月的还款日前足额将当月的应还款额存入还款账户内;若市民打算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贷款,需要登录“手机公积金”App,在“业务办理”中签约“按月冲还贷”业务。

缴存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情况和贷款情况,可通过登录“手机公积金”App,在“业务办理”中“跨省通办”模块找到“异地贷款缴存证明”业务,点击下载缴存证明和缴存明细来核查。

如果网签合同上只有夫妻双方一人的名字,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由于公积金贷款是以家庭为单位办理的,即使一方的名字不在网签合同上,但是作为借款人仍需要提供相应资料。如果夫妻双方只有一人缴纳住房公积金,买房时也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更多相关资讯,关注太原吉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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