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近日联合多个部门发布了《山西省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旨在调整优化房地产市场政策,满足城乡居民的住房需求。
取消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若干措施》取消了太原市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并取消了各类商品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这将为购房者提供更多选择的机会。
支持多子女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
为了满足多子女家庭的住房需求,《若干措施》大力支持他们改善性住房。这将有助于解决多子女家庭住房问题。
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
《若干措施》要求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20%,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此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也有所下调。
推行“房票安置”模式
为了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城中村改造中涉及的宅基地和房屋补偿安置问题,《若干措施》提出了推行“房票安置”模式。被征收人可以使用房票购买统一搭建的“房源超市”内的商品房,这将提高补偿安置的效率。
除上述措施外,《若干措施》还提出了支持开展住房“以旧换新”活动、落实个人住房信贷政策、积极组织房地产促销活动等。这些措施将有助于促进山西省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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