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了《关于实施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将充分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加大对存量闲置土地的收回收购力度,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根据通知的要求,太原将优先收回收购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土地储备机构将委托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对拟收回收购地块开展土地市场价格评估,确定收地基础价格。收回收购的土地原则上当年不再供应用于房地产开发,确有需求的,应当严控规模,优化条件实施供应。
太原市目前存在大量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后的闲置土地。这些土地由于开发商资金链紧张等原因,未能及时开发,导致资源浪费。通过收回收购这些闲置土地,可以更好地利用资源,推动太原市的发展。
以太原市为例,南屯村、三给板块、杨家堡等地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闲置已久。此次政策的实施,有望加速这些项目的开发进程,提供更多的住房供应。
此外,太原市还存在大量棚户区改造后的闲置土地,如大众棚改项目。通过收回收购这些土地,可以促进经济发展,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太原市通过收回收购闲置土地,将有效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提供更多的住房供应,为太原市的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 太原
- 闲置土地
- 收回收购
- 房地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