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若干措施》,共有19条措施,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一、多渠道支持住房消费
《措施》取消了各项住房限制性措施,继续执行解除住房限购、限售、限贷、限价等限制性措施的有关规定。同时,优化住房信贷支持政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15%,取消新发放首套、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二、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
《措施》提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此外,对高层次人才、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现役军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上浮30%。同时,对于2014年12月31日前发放的公积金贷款,不再记入公积金贷款次数。
三、多形式消化商品房库存
《措施》提出,将大力开展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对在太原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此外,在换购住房时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上浮30%。同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简化贷款流程,优惠贷款利率,对成功完成以旧换新的相关房源,给予中介费减免优惠,对参加“以旧换新”活动但未完成新购住房的购房家庭全额退还意向金。
四、促进保交房工作
《措施》在促进保交房工作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对商品房供应的优化,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等。
太原市出台的这些措施将有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为购房者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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